法律问答

行政起诉管辖地怎么确定

2023-08-22 08: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4.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管辖地的确定是按法院的辖区、案件的影响力、起诉的事项来分,一般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管辖地的确定是按法院的辖区、案件的影响力、起诉的事项来分,一般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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