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
2023-08-22 09: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