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海事海商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反倾销反补贴
2023-08-22 0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海事海商纠纷主要有: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
    2、船舶接触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边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
    3、船舶损坏在空中或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
    4、船舶航行或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补偿纠纷案件。
    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条
    【主管机构】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有:
    (一)因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纠纷;
    (二)因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有关当事人的损失而产生的纠纷;
    (三)海事纠纷产生的其他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下列纠纷:
    (一)因提供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保险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二)因提供货物的包装、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三)因缮制、交付有关单证、费用结算所发生的纠纷;
    (四)因提供仓储、陆路运输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五)因处理其他海上货运代理事务所发生的纠纷。
  • 产生海事纠纷的原因如下:
    (一)因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纠纷;
    (二)因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有关当事人的损失而产生的纠纷;
    (三)海事纠纷产生的其他原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下列纠纷:
    (一)因提供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保险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二)因提供货物的包装、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三)因缮制、交付有关单证、费用结算所发生的纠纷;
    (四)因提供仓储、陆路运输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五)因处理其他海上货运代理事务所发生的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