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彩礼不一定要退。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确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二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就有权要女方返还彩礼。由此可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女方不会因起诉离婚的行为而退还给男方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