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房产证上可以加上儿子儿媳妇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8-22 10: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
    一、赠予手续: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1、父母子女之间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2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2、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父母将其共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赠与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权利人决定增加子女姓名后,应当与子女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由申请双方持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房产是家庭一项十分重要的财产,不少父母会选择将子女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产证上。 但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并不是说加就能加的。 这得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登记,在办理加名手续后,才能让子女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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