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是12年5月结的婚,14年初我们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便商量着协议离婚,房子属于他。但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后,我发现他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小三,我想反悔了,不能把房子归他。

离婚
2018-08-11 10:5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协议离婚分作不同的种类。综观各国的法律规定,对协议离婚大致有以下两种分类:
    第一,以认可离婚的机关或适用程序为标准,协议离婚分为行政协议离婚和诉讼协议离婚。
    ①行政协议离婚是经过行政程序办理的协雄离婚,其中的行政机关包括户籍机关(如日本、蒙古的情况)、民事机关(如墨西哥的情况)、其他行政机关(如丹麦、挪威的情况①)。②诉讼协议离婚是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
    它又分作两种情况:其一,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批(如法国的情况);其二,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裁决(如奥地利的情况)。
    第二,以达成合意的方式为标推,协议离婚又可以分为三类:①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
    即当事人先对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然后提出申请。②一方提出离婚问题的要求,另一方予以承诺的离婚。③调解离婚。这种类型有两种:其一,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就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
    其二,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人身关系,经调解双方又对其后果达成合意。
  •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经过协商进行分割,达成协议并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分割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等等。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经过协商进行分割,并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直接关系到离婚后一方占用的财产。所以,学会如何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非常重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其他协议一样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当事人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  
    2、财产形成的原因及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现状及分割方式;  
    4、分割后财产的转移条件及方式;  
    5、价格补偿及债务问题  
    6、违约责任等。  在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时,首先需要考虑夫妻财产有哪些,在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切忌笼统的描述语言,如,夫妻一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财产已分割完毕无异议等等。最重要的是,在最后需要加上违约责任,及约定好的分割协议,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责任的,需要承当违约的责任,必要的惩罚措施可以保障协议的履行。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的协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生效前都可以反悔。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何时生效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婚没离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因此,在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前,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未生效,可以反悔。  这时会有网友担心,如果离婚协议不是自愿签署或者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发生时,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了?不用担心,法律是在一定基础上平衡利益的,因此,法律对上面网友担心的情况也有详细规定。即,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情况的,可以在年内反悔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请求重新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