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欠款不还,妻子是否有义务帮助还

信用卡纠纷
2023-08-22 10: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欠信用卡如果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有义务偿还。具体情形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的信用卡欠款妻子是否有义务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一方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如下: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婆欠信用卡还不了,如果欠的钱是用在共同的生活上,老公有责任还,其余情况没有责任还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