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债务追讨
2023-08-22 11: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1、一方受有利益;
    2、他方利益受到损失;
    3、一方受有利益与他方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
    4、一方受有利益无法律上的原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满足以下的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利益受损;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无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