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盗窃电瓶车有案底的、今年又盗窃电瓶车十几辆!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6-05 07:14: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如果有犯罪案底,不可能消除。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对案底封存。因此应当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则会对案底进行封存。如果是成年人犯罪,在承担责任的同时,案底也会一直保留,在某些方面会产生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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