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治安拘留人不在,应该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08-22 11: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治安拘留时找不到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过询问被拘留人的家属、查询被拘留人的户籍地等方式来抓捕违法行为人归案;抓捕到以后,应当及时将被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 治安拘留以下情况下可以不去: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和有立功表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 治安拘留是可以去探望的。探望人在提出会见的申请后,经拘留所的负责人员批准,可以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内探望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