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诉法139条扣押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2023-08-22 12: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诉法扣押方面的规定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 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执法机关可以对特定的人行使该权力,强制措施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制止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对人采取无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刑诉法139条具体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扣押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