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8-22 12: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
    1、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2、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
    3、面临公司注销的风险。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
    1、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2、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
    3、面临公司注销的风险。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风险:
    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3、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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