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的是要多久才可以拿到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8-22 12: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天就能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在我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天就能拿到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办理协议离婚,若材料齐全且申请符合条件的,一个月能全部办理完成。即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经过民政局审查没问题后,计算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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