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冷静期过后,需要带什么证件才能拿到离婚证?

起诉离婚
2023-08-22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需要冷静期,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冷静期申请需要的证件:
    1、二人各自的结婚证;
    2、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3、夫妻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在度过离婚冷静期以后,双方需要亲自带上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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