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读书迁户口出去,在迁回去可以吗

2023-08-22 12: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来的,但是非常麻烦,首先要原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同意接收,然后开具证明再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小孩迁户口的流程如下:应该先把落户申请书转交给迁入地当地的派出所。其次等待迁入地的户籍警察来进行调查,一旦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会开出接纳小孩的证明书。再将接纳证明交给迁出地的派出所,迁出地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并消户。最后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准备好照片,理相应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1、据判决书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2、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3、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