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租给别人的东西,对方不付租金也不还我东西可以报警吗

房屋租赁
2023-08-22 13:0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不会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调解工作。
    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的义务缴纳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不会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的义务缴纳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