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出手打人,我伤害了对方,属于正当防卫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2 13: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对方先动手还手打伤别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法律分析:1、对方先动手,若你出于自卫而使对方受伤,则属于正当防卫。前提是:“你对他造成的伤害”与“他欲对你造成的伤害”具有对等性。2、若“你对他造成的伤害”超过“他欲对你造成的伤害”,则或构成防卫过当。3、你若在他动手前,有故意挑衅的行为,则有故意使对方动手,自己再防卫的引诱嫌疑,此处不构成正当防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1、如果是对方先动手还手打伤别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