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转让股权如何清算,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股权转让
2023-08-22 13: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转让股权不需要清算。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转让股权不需要清算。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股东转让股权时不需要清算公司资产。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