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孩子十八岁以下谁也跟不上

子女抚养
2023-08-22 13: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年满18岁父母离婚抚养权由双方协商或者和由子女自己决定跟随谁生活。子女过了十八周岁已无抚养问题,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之后当然是可以谁都不跟啦,因为当你的年龄达到了18周岁之后,你就已经有了自主的选择能力,而且本身在满足了18周岁之后就不存在抚养权的说法了,所以说你自己决定到底是跟父亲或者是跟母亲,哪怕是两个人谁都不跟也都是没有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父母离婚孩子满18岁须依照具体情况处理。父母离婚孩子18岁如果是不能独立生活的,需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来确定抚养权;若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此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考虑抚养权的问题。此时,父母能否离婚、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处理,仅属于双方当事人的事,无须获得孩子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