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医保在哪里拿医保卡

社会保险
2023-08-22 13:24: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保卡可以直接去银行办。
    医保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医保卡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农村医保卡三类。
    单位医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所在城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4、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办理医保卡需要以下资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医保卡开通可以到以下地点:
    1、银行网点柜台: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前往医保合作银行营业厅网点,提交激活医保卡申请,按提示设置密码后,即可开通;
    2、医保定点医院:个人可以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前往医保合作的定点医院,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卡的作用有哪些
    1、作为在定点机构的就医购药凭证;
    2、作为结算工具,可在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后实时扣减个人账户金额,住院出院时缴纳个人应付费用;
    3、作为记录查询载体,参保人员可在经办机构、定点机构等处查询个人账户划入和使用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