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骑电瓶车与逆行电瓶车相撞,双方都受伤了,但我能申请工伤吗?单位没有缴纳工商保险,只缴纳了意外险

工伤索赔
2023-08-22 15: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工伤申请是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首先是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有单位作为工伤处理补齐。但不可以双重赔偿。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分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所以要看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是机动车造成的,如果不是那也不能算是工伤,如果是工伤的话,那样除了肇事者赔偿之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单位给交纳工伤保险的,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给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就要有单位支付。所以还是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且自己不承担主责、全责的,构成工伤,可以让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评级;
    因为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工伤评级后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公司赔偿;
    如果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就不构成工伤,与公司没有关系,不能向公司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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