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全国连锁店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拖次我一个月工资,公司是每月15号开资,然后店长找解口不给我开工资,说等招到人给我开。我应该怎么办?

连锁加盟
2023-08-22 15: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来主张自己的工资。如果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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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来主张自己的工资。如果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没签劳动合同但付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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