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特殊理由能改名吗
1、没有特殊理由能改名。公民想要变更姓名的,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
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改名字需要手续有哪些
改名字需要手续有: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