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遗嘱
继承的顺序无先后之分,遗赠与
遗嘱效力一样,均为
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有两个特点:
第一,遗嘱继承的发生必须满足被继承人(遗嘱人)死亡和所
立遗嘱合法这两个法律事实,缺少任何一项,遗嘱继承即不能发生。
第二,遗嘱继承中有关继承人的选择,继承遗产的份额、多少,继承的顺序等都是遗嘱人自己意思的表示,反映了个人意志,这与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有很大差异。
遗赠和遗嘱继承一样,作为法律行为,都是在
自然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遗赠中,立遗嘱人为遗赠人,遗嘱所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