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买二手公寓时,卖方是法人,付定金,签了认购书后。之后发现该认购书付款约定及交房日期与二手房交易流程不符,即认购书要求过户前一次性付清全款,一年后才交房。我觉得风险很大,卖方完全是按一手房交易流程交易,所以我现在想中止交易,要求卖方退定金,请问如果对方不同意退定金,我走法律程序有意义吗?胜算多大?怎么走。

2019-06-05 08:2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其双倍返还定金的若干情形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
    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 卖方存在风险概率较低,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买家全额付款,这种情况卖家可以说没有风险,一般交款后马上过户,两者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对于卖家来说,房款已经拿到,交易已经完成;
    二、买家需要走商业贷款买房,这种情况卖家需要注意一下环节即可:
    1、签购房合同时,把买房贷款金额以及最晚付款时间写清楚,违约条件明确;
    2、收到首付款当天去房地局过户,同时和买家去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审核清楚合同真假,签订时一定要在银行或者担保公司进行,银行会把贷款直接放到卖家手上,所以在银行留的一定是卖家的银行账号;
    3、尾款到账时间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如果7个工作日内没有到账,要及时询问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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