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一下,我现在是这么个情况,我和我老公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一部分首付,我和我老公出一部分,有贷款,可能主要老公还,老公和孩子户口迁到买房地,我不迁,以后假如离婚,这个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2 16: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购买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可以一方要房,给另一方折价款。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迁移到自己的房子里,也可以继续保留在男方户籍下。建议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不存在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等情况,原则上应该双方均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的,视为该房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该房的个人财产,除此以外,父母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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