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公证需要继承人到场。法律规定,遗赠继承人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手续时需要配合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继承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表示自己放弃
遗产继承的权利。一旦遗赠继承人
放弃继承,又在财产分割后表示后悔的,法院不予承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