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班十年才买了两年的社保。现在离职能让厂里补交吗

社会保险
2023-08-22 16: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 法律分析: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中途断了,不需要补缴,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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