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罚金可以在手机上,可以交吗?

2023-08-22 17: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金是一种刑罚。行为人缴纳罚金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少交的,可以少交。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是刑事处罚的范畴,罚款才是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罚款最高是三千元以下,而罚金数额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法律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罚金不可以不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行为人处罚金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罚金,否则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强制缴纳人不足的,在未来发现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