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本丢了怎么弄

2023-08-22 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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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丢了要补办,《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由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证明,然后带上户主本人身份证、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补办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户口本丢失了如何补办

    ,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户口本补办办理流程:
    1、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3、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4、交钱,等待新户口本。法律依据:
    来源于本地宝 > 生活百科 > 政策法规 > 集体户口本遗失补办流程
  • 户口本丢失后应尽快补办,户主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补办的,也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的,必须出具相关委托书或委托证明,且补办户口本应当到户主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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