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处理某某市交通违章法律规定时应携带哪些材料?

2023-08-22 18: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法律依据:《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 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 》。
  • 法律分析: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处理交通违章的办理流程如下:需要驾驶证本人亲自前往,携带齐全以上证件材料,以及现金或交警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卡,到交管部门的业务大厅进行办理。注意,某些城市必须是驾驶证的本人到场,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的,不得托人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交通违章法律规定处理的材料主要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书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