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导调动我到其他店去,我签的劳务合同,可以不去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8-23 01: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跟领导协商说出正当理由,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会反映要求调解,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调动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就工作地点无法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且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签了劳动合同应当履行通过劳动的义务,不能不去上班。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去上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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