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调整结算方式,但工资少了怎么办

讨薪
2023-08-23 06: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不给结算工资的可以这样处理: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离职了公司工资少发了,并且没有缴纳社保的,属于违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按照规定补发工资,并给予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法律分析: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