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公司交的养老保险已经两年多了,公司不要我了,现在能退还吗

社会保险
2023-08-23 07: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可以退还,但是当事人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待退休后在进行领取。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法律分析:不能退。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的。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十五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扩展资料: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 法律分析:不能退。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的。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十五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扩展资料: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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