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要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有三万贷款,离婚后怎么样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3 08:4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要怎么算?
    1、离婚时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可判房屋归首付款方,并由其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其婚后自行偿还贷款的,除另有约定外,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若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需要结合是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一方当事人结婚前购房时出了全部的钱,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产则属于出资购买一方;
    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房产归产权一方所有,对于另一方已经偿还的部分,由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而房产还没偿还的贷款属于产权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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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⑷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