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修建房子包工头的小工摔伤房主有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08-23 08:5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建房时工人摔伤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建立了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有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农村建房时工人摔伤如果房主和工人都有过错的,一般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向房主索赔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民工在建房过程中摔伤,应根据修建者和民工在受伤过程中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法律关系来看,房屋修建者同农村自建房过程中雇佣的民工,属于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民工摔伤适用民法典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