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子女在房产分割上是否有份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3 09: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一般是没有份的,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具体而言,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一般孩子是不会有份的。如果房子属于家庭共有,孩子也属于家庭的一员,那么也有孩子一份,相应的其他家庭成员也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一般是没有份的,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具体而言,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一般孩子是不会有份的。如果房子属于家庭共有,孩子也属于家庭的一员,那么也有孩子一份,相应的其他家庭成员也有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是没有份的,跟子女是否成年都没有任何的关系,父母要分割的是父母的共有财产;父母两个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共有收入,具体应该怎么处理跟其他人都没有关系;只要在分割的过程当中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即可,但双方都同意留一部分给子女的做法是受法律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