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3年,离婚不离门,有2个孩子,协议1人1个,2012,6月中旬离家出走,2个孩子抚养费我全出,12月初孩子放假都带走了,住处隐瞒我至今为止,

子女抚养
2023-08-23 12:56: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由夫妻一方抚养,没有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起诉解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