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起草怎么书写

协议离婚
2023-08-23 13: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草离婚协议书撰写方式是:
    1、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等;
    2、写明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1、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以下事项是必须要写明的:(1)离婚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要和身份证上信息一致。(2)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表示双方是自愿离婚的(3)协议内容为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4)要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一致处理意见
  •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内容主要为:
    (1)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5)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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