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三方责任险赔付对方车辆的车辆损失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3 14: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方责任险赔付对方车辆的车辆损失。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因此对方汽车损失也需要赔付。
    汽车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两个主险要上全。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投保的车险险种,这个是必须投保的。而商业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这里的两个主险是指车损险和三责险;
    2、看清限制性规定。在一些保险公司条款中,进行投保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这些规定,以免出事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记着索要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车主们一定要看清业务员是否保险条款了,看清有哪些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以便在后期理赔时有理有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一、第三方责任险是否赔付对方车辆的车辆损失
    1、第三方责任险赔付对方车辆的车辆损失。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因此对方汽车损失也需要赔付。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二、汽车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两个主险要上全。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投保的车险险种,这个是必须投保的。而商业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这里的两个主险是指车损险和三责险;
    2、看清限制性规定。在一些保险公司条款中,进行投保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这些规定,以免出事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记着索要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车主们一定要看清业务员是否保险条款了,看清有哪些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以便在后期理赔时有理有据。
  • 三责险会赔偿车辆损失。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对车损进行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