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事故车子撞击后碰到三轮车三轮车当时就走了没来得及拍照片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3 14: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报保险公司;撞人产生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并产生损害赔偿的义务;而保险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保险公司的赔偿需依据合同的约定,即赔偿给伤者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一定可以全赔;另外商业三者险是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对超出责任比例的部分也是由自己承担;所以保险的赔付与个人侵权产生的赔付不一样;当然可以在赔偿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协商,由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金额,三方签署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第三方。


  •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施救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道路交通事故中,为施救出险车辆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均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且对施救费的赔偿并不考虑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险车辆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即使花了费用但未奏效,保险公司对施救费用也应负责。
    施救费又称“诉讼和劳务费”。被保险人为了挽救或减少保险人所承保的损失,而垫付的合理费用。按照法律(如法律依据:《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保险人对该费用的支付,以相当于保险金额下的数额为限(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海商法是随着航海贸易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其历史发展而言,起源于古代,形成于中世纪,系统的海商法典则诞生于近代,而现代海商法则趋于国际统一化。
    保险标的的受损,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花了费用但并未奏效,保险标的仍然全损,保险人对施救费用仍予负责。但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本身的赔偿和施救费用的责任最多各为一个保额,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两个保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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