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他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3、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提起反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诉是本诉的被告人对本诉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否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
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
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
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
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