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债务没有遗产继承人还用偿还吗

遗产继承
2023-08-23 15: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共同债务没有遗产的话还用偿还。对于家庭共同债务,夫妻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即使其生前没有留下遗产,生存的一方也应当用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家庭共同债务没有遗产的,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需要偿还。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若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没有遗产,但家庭共同债务仍然需要还。家庭共同债务由夫妻以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双方协商各自清偿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死亡的,则另一方需要继续按照协商的份额或者判决书的规定来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