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房产方面的问题,我买的房子交付了,但是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小,超过了3%,合同上有一条霸王条款,说是面积差超过3%不能追究开发商责任并且不能退房,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
2023-08-23 16: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 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严重不符的处理方式是,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由业主补偿开发商购房款,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开发商退回相应面积的购房款。如果误差超过3%,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3%以内的有购房人补齐,超过3%的部分算开发方式赠与。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按3%的面积核算后退回相应房款,超过3%的部分,需双倍退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房子实际面积比房屋面积大的,在3%范围以内需要补钱,
    超出3%范围的,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关于房产交易的其他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