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登记的双方同居一年半后分手,给了女性彩礼,男性可以要求退款多少?

彩礼
2023-08-23 17: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了未同居彩礼一般情况下不应该退回,但是双方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的那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对方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两人未婚同居分手后女方要退还全部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又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两人未婚同居分手后女方一般要退还男方给付的全部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可以返还。未登记结婚彩礼且双方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过的可以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