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延期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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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7: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工程延期的手续为: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3、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4、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工程延期按如下程序申请:
    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若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的,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提交最终详细的申诉报告时,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详情报告;
    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监理工程师在调查核实阶段性报告的基础上,尽快作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
    3、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
    4、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法律分析:办理工程延期的手续为: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3、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4、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