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若认定婚前一方购买的,或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视为该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裁判。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