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滞纳金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的相关条款为标准收取。法律并没有对拖欠物业费需要交的滞纳金作出具体性规定,其具体数额由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约定的数额不得过高或过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