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23-08-23 1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1、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给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相关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二、检察院的职能是什么
    检察院的职能如下: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案件移交检察院的,说明侦查已经终结,犯罪事实查明,由检察院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阶段分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即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来进一步审查该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如果满足,则应该在办案期限内移送法院起诉;如果不满足,一般都会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则应该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撤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