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7年出租房屋,签订合同是2年,一年出租费用为10000元,押金1000元,共计11000元,而对方在租住1年后,不在租住,对方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同时在租住期间对方未交纳电费、物业费等,经查询押金不足以顶扣各项费用,该如何办理?对方提出在退还押金后,交纳费用!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2019-06-05 11:1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仅仅约定了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却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普遍存在),或者说
    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违约金的比例明显高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违约金的比例,这就造成了合同双方赔偿额度不平等,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旦发生相关违约金诉讼,法院一般不支持物业公司相关违约金的请求。
    这是充分考虑到合同法当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基本原则。
  •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
    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迟延履行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次序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违约方可以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约定本身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方不申请调减违约金,那么应该按约定的标准主张,不作调整。请求调减,才可能会支持。但这个标准比较高,达到月息15%,年息180%。
    违约方申请调减,肯定会予以支持。调减到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甚至更低。
  • 遇到不退押金这种情况的,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房屋纠纷已解决,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相关约定,直接要求中介退还押金。
    2、如房屋纠纷是中介单方制造的,那么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要中介退还押金。
    如依然没解决,可收集资料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及利息。
    3、即便房屋纠纷没有解决,中介依然不退押金的,那依然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帮助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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